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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1-03-24 11:17   审核人: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长春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细则》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结合吉林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校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严格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科学选择复试方法,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本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协调。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小组,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并对参与复试的导师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2.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课复试的命题和评分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分工作,并确定评分标准、程序。

3.负责组织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查工作。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负责保存研究生复试相关的各种原始材料。

8.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本专业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工作,并对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长对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其他成员在硕士生导师中随机抽取。专业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2-3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9.复试组织过程中,学院将切实发挥本单位防疫小组的职能,做好会议室等复试相关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28日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1.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在长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网址:http://yjsb.ccu.edu.cn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综合划定。

3.学院在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其他学术要求,不会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提前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需提前在复试设备上安装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账号。正式复试前,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长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细则》(见附件1)。

2.复试内容: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模块,见表1:

1 复试内容及分数占比


模块一(专业素质考核)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各占50分。每门课程都建立试题库。

考核方式:口试。

考题抽取方式:学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签。

模块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要求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40分)

考核内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综合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

2)综合能力(50分)

考核内容:①本科毕业论文;②科研能力,具体表现为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

模块三:思想品德面试

1)成绩要求

该模块考生必须达到70分视为合格。思想品德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2)考核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参加统一复试后,需参加专业加试。

2)成绩要求:每门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2 加试考试科目名称及考核方式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第六版),编者:李景治、林苏,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时间:2016年。

《政治学原理》(第二版),编者:王惠岩,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时间:2006年。

)复试资格审查与诚信承诺书宣读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原件扫描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本科学习成绩单(盖院/系公章)。

将以上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除外)提交学院复试工作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诚信承诺书宣读

   考生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长春大学2021年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诚信应试,学院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模块三“思想品德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思想品德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初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4.拟录取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依次录取。

)调剂流程

1.3月下旬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4.登录长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及通知,按相关要求准备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律不予解除。

)体检

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充分重视研究生复试及对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组成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在一定范围内随机产生,严格遵守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复试。

五、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方案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我院复试方式确定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分组进行。具体防控方案如下:

1、做好消毒剂、免洗洗手液、口罩、红外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

储备;

2、复试前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开窗通风;

3、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复试前14天内不出省;

4、进入复试场所进行身份验证、体温检测、相关症状问询排查并做好信息登记。若有发热症状,则将暂时隔离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上报学校,按《长春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长春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进行处理;

5、复试场所保持通风,所有人员单人单座并保持间隔1.5米以上;

6、每天复试结束后对复试场所进行再次消毒。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情况及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人员突发发热症状、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学院、复试小组如发现人员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气促、畏寒、乏力、肌痛、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应就地隔离(周围5米为禁行区),促使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立刻联系校医院安排医务人员进行复检。如复检异常,医务人员立即呼叫120急救车转运患病复试工作人员前往附近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校医院负责人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校医院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按照要求进行下一步处置;消毒人员负责对所在办公区域、临时隔离区及其四周5米范围进行消毒。

2、由复试小组工作秘书做情况记录。

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联系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如能立即恢复,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三分钟不能恢复,面试中止,由秘书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重新复试。

六、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单招考生均不得调剂。

七、咨询、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长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ccu.edu.cn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单位:长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受理电话:0431-85251969


相关链接

附件1:《长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细则》

https://yjsb.ccu.edu.cn/show.aspx?id=47e935b1-6667-4a52-8cd2-0e71f2af4d24&classid=a4540ea1-9de4-42ab-a47b-bc0ad376ee62

附件2:《长春大学2021年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长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4:《新生现实表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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